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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锦强操盘的“蛇吞象”股权运作游戏

时间:2014-06-13    点击: 次    发布者:伍洲奇 - 小 + 大


香利公司开发建设的武汉第一高楼——民生银行大厦(原名武汉国际证券大厦)。    资料图


原题:柳锦强操盘的“蛇吞象”股权运作游戏


         中烟湖北国有股缩水调查


《法人》记者  伍洲奇


法治周末记者    王阳 发自湖北武汉


       业绩平平的湖北和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和济),是武汉市一家注册资金仅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


       2007年9月16日,一笔6.5亿元收购武汉一房地产公司股权的大单,让湖北和济在商界声名鹊起。在这场“蛇吞象”的游戏中,几家银行和公司卷入其中,作为央企的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下称中烟湖北公司)更是有苦说不出。在这一出出剧本中,湖北三星公司老板柳锦强的影子可谓无处不在。


       柳锦强的另一个身份是武汉农商行的董事。2014年5月7日,《法治周末》以《武汉农商行7亿违贷疑云》为题,报道了柳锦强利用其高管身份,涉嫌违法套取7亿元巨款一案。日前,法治周末记者获悉,柳锦强已于一年前远走美国。


       柳锦强和香利公司


       提到柳锦强,武汉的很多人会联想到湖北香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香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香利公司)。对于香利公司来说,柳锦强也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1992年6月22日,伴随着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烟湖北公司敢为人先,在内地合资企业没有股份制先例的情况下,和香港鸿发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香港鸿发)合资成立香利公司。在2000万元注册资本中,中烟湖北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股60%;香港鸿发公司出资800万元,占股40%。


       也许是为了显示合作亲密,香利公司登记地为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300号,也就是中烟湖北公司的办公楼所在地。


       出生于1963年的柳锦强,18岁高中毕业后进入武汉体育馆,第一份工作是游泳馆的锅炉工。香利公司成立那年,柳锦强也与他人合伙成立了湖北三星贸易发展实业总公司(曾用名:武汉星光文化娱乐公司、武汉三星文化娱乐公司、湖北星际贸易发展实业公司、湖北星际贸易发展实业总公司。下称湖北三星),主营饮食服务、歌舞、卡拉OK,注册资金39万元。


       香利公司成立之初,中烟湖北公司可谓信心满满,“通过引进外资,推进湖北及武汉地区经济发展”。但事情的发展并未如其所愿。香港鸿发在合资公司成立半年后因资金问题退出,随后进入的香港求利企业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求利)也因为在开发项目上与中方意见不一致在5年后分道扬镳。


       1998年8月12日,在一位“贵人”官员的帮助下,中烟湖北公司没有经过任何资产评估,就将香利公司60%的国有股权中的30%转让给了湖北三星。从此,中烟湖北公司丧失了香利公司的控股地位,柳锦强也开始了与香利公司的交集。


       与湖北三星同时进入香利公司的,还有香港圣鹏国际贸易公司(下称香港圣鹏),其受让了香港求利公司持有的香利公司40%股权。


       香利公司的股权转让完成后,柳锦强成了香利公司的董事长。当年,人们对这一任命颇为不解:湖北三星和中烟湖北公司一样,也只持有香利公司30%的股份,为何柳锦强能够出任香利公司的董事长呢?多年后记者采访发现,香港圣鹏公司也与柳锦强有关联。


       据记者通过香港法律人士获取的信息,香港圣鹏成立于1998年6月23日,由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署登记及获发商业登记证,登记证号码为21808988,合伙人为柳锦强的兄弟柳锦年、柳锦天。


       香港圣鹏成立不到两个月,便以800万元的价款受让了香港求利在香利公司的全部股权,其后在香港也没有开展任何经营业务。


       至此,柳锦强完成了掌控香利公司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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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和济上演“蛇吞象”


       2004年12月,香利公司从中烟湖北公司的办公楼搬迁到了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392号的怡美广场7楼。与此同时,湖北和济也在同一楼层挂牌。


       湖北和济成立于2003年3月1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马建出资1530万元,占股51%,汤玉华出资1470万元,占股49%。


       相关资料显示,汤玉华生于1923年2月,当时已整整80岁。其居住的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街的地址,与柳锦强1999年3月12日之前的身份证登记地址一致。


       知情人告诉记者,柳锦强钟情于香利公司,原因有三:一是香利公司名下有一宗土地;二是香利公司的中外合资企业身份;三是股东中烟湖北公司的央企背景。


       柳锦强进入香利公司前的1995年,中烟湖北公司的经理朱启明兼任香利公司董事长。朱启明利用央企背景及其社会资源,以极低廉的价格,拿到了汉口新华路396号(原汉口新华路254号)的一宗土地,开发建设国际证券大厦项目。该项目位于武汉市建设大道和新华路两条纵横主干道交汇点,至天河机场30分钟车程,到汉口火车站只需要5分钟,地理位置优势十分明显,可谓寸土寸金。国土部门的批租合同显示,国际证券大厦项目用地3288平方米,地价每平方米80元,总额不到300万元。


       “柳锦强这个人,真的是手眼通天!”十多年过去了,原香利公司中层干部吴云(化名)还在对柳锦强如此感叹。


       吴云告诉记者,国际证券大厦项目临时土地证上的面积只有3288平方米,柳锦强通过一番运作,办理正式土地证时变成了4717.35平方米,“足足多出近1500平方米,而且公司账面上分文未付”。


       接下来,柳锦强又长袖善舞,将国际证券大厦规划好了的41层,迅速飙升至68层,使其成为武汉乃至华中第一高楼。


       更精彩的还有,柳锦强在开发国际证券大厦的过程中,先后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借款上亿元。而在高楼建成的前8年,香利公司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收取了五层楼的6000余万元预付款。让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聊以自慰的是,项目名称由“武汉国际证券大厦”变更为“民生银行大厦”。


       到了2007年,眼看香利公司业绩开始向好,柳锦强又动起了心思。同年7月30日,香利公司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香港圣鹏公司增资1600万元;湖北三星公司增资1200万元;新增股东湖北和济出资1200万元。中烟湖北公司没有增资,国有股一下子从30%缩水至10%。


       两个多月后即2007年9月16日,湖北和济签订了用6.5亿元巨资收购武汉一房地产公司全部股权的协议。而截至2007年12月31日,湖北和济财务报表显示:货币资金余额860余万元;应收账款2700余万元,其中香利公司2000万元;长期借款2000万元。


       湖北某知名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吕民(化名)看完湖北和济的财务报表后,笑了,“湖北和济以这样一种业绩情况花6.5亿元收购其他公司的股权,简直是天方夜谭”。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湖北和济除了2007年度财务报表中有向香利公司投资1200万元的记录外,此后“对外投资情况”一直是空白记录。


       香利公司闪转腾挪


       2007年3月1日,香利公司从怡美广场搬迁至武汉市江汉区云林街31号。


       香利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向银行借款1.43亿元,同时向银行投资1.66亿元。令人吃惊的是,香利公司当年净利润仅3000余万元,财务费用竟高达3300余万元。


       与此同时,香利公司似乎成了柳锦强的?“取款机”,2007年其个人借款过千万元,此后最高时借款接近2500万元。


       湖北和济自收购武汉一房地产公司的股权后,也开始活跃起来。2009年5月14日,汤玉华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吴光胜。仅过了4天,吴光胜又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了从事资本运作的武汉信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武汉信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信风公司)。


       2011年12月6日,柳锦强从湖北和济的幕后走向前台,出任该公司的董事长。接近一年时即2012年11月27日,湖北和济将持有的香利公司20%股权,连同美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美盛投资)15%股权、武汉九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九锦)30%的股权,一并转让给了湖北首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首丰),湖北首丰因此以持有65%的股权成为香利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开的资料显示,湖北首丰成立于2011年7月6日,武汉九锦出资1600万元,占股份80%,武汉钦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钦贝)出资4000万元,占股份20%。而武汉九锦、武汉钦贝、湖北首丰三家公司的董事长,均由柳锦强出任。


       中烟湖北的觉醒


       举报人何明告诉记者,中烟湖北公司在香利公司成立时投入了巨额股本金,此后在低价拿地外又陆续投资了8000余万元。“20多年了,中烟湖北公司除了股权从60%大幅缩水至10%外,未见分文红利。此外,柳锦强还因为湖北和济购买武汉一房地产公司股权贷款,多次私刻中烟湖北公司印章,伪造香利公司董事会决议,把大额资产抵押给银行。”


       2014年6月4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中烟湖北公司。中烟湖北公司办公室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向武汉市公安局报案。


       当记者问及报案的事由时,得到的答复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


       一年多前即2013年3月29日,湖北省委省纪委对该省财政厅党组原副书记、原副厅长周顺明立案调查。据官网公布的信息:周顺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


       周顺明案发后,坊间有关柳锦强涉案外逃的传闻甚嚣尘上。而柳锦强在此前后的一系列举动,似乎也证明传闻并非空穴来风:周顺明案发前两个月即2013年1月14日,柳锦强将湖北和济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琦;周顺明案发后不到两个月即2014年5月3日、2014年5月14日,柳锦强分别将湖北首丰和香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汪晓勇。


       据坊间消息,陈琦曾经是柳锦强的秘书,年仅26岁的汪晓勇则是柳锦强的司机。


       采访中,湖北省工商局一位官员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柳锦强曾从美国给工商局寄回一份《授权委托书》,内容为:本人因出差,为了不影响公司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特授权汪晓勇先生在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上签字。《授权委托书》的落款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2014年6月5日,记者找来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一同前往湖北和济登记的场所。费尽周折后,记者打通了新任董事长陈琦的电话,告诉她快递员有工商部门的邮件要送。陈琦声称湖北和济已搬迁,但拒绝告知新址,而是要快递员将邮件送到民生银行大楼一楼门卫室。


       截至记者发稿时,柳锦强仍去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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