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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房产公司涉非法吸储3500万警方介入调查

时间:2016-09-25    点击: 次    发布者:周潇男 - 小 + 大

中新网柳州9月23日电 (周潇男)广西柳州市警方22日发布通告称,目前已对该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了立案侦查,要求在该公司以售后即租形式购买地下室、商铺的单位或个人,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通告称,2016年5月14日,柳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依法对黄锦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根据侦查工作需要,特发布通知:请与广西锦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柳州市祥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售后即租形式购买了柳州市航岭路7号金岭商埠地下室、柳州市柳石路171号宝莲新都1、2、3栋等地商铺的单位或个人,在本通知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记者查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广西锦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和柳州市祥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于2014年6月23日和2013年7月25日,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为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服务;商务咨询服务。

柳州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锦鹏。其公司经营的宝莲新都和龙福金街存在一房多卖现象,导致产权无法过户,业主赎不回本金。

今年1月份,张先生花了125万元,通过广西锦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买下宝莲新都5套房。成交现场,他又与柳州市大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这5套房的《租赁协议》,约定每套房每月返租2800元。几个月后,张先生发现这些房产早在一两年前就被分割为ABCD四个部分,并且每部分分别卖给了兰女士、姚女士、邹女士、黄女士和覃先生等。后者也都与大地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同样每月返还租金。

今年4月份,宝莲新都和龙福金街的业主们发现无法按时收到租金,向柳州市大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资金链断了”,或者说跟开发商存在纠纷,导致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因此,业主们纷纷要求广西锦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退还本金,但多次交涉未果,遂向当地政府部门上访。

7月21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领导,在接见锦航·中国城案被套现金的300多名业主代表时表示,这是2016年柳州市发生的较大经济类案件。目前柳州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已经立案,并且警方已从住建委方面调取了相关材料,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柳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透露,锦航·中国城销售宝莲新都和龙福金街案,现已有194人提交材料,统计金额3500多万元。其性质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反国家经济秩序。目前,主要涉案人员黄锦鹏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案情已向该市检察院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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