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7 点击: 次 来源:渝法网 作者:刘春 - 小 + 大
渝法网讯(通讯员 刘春)2月19日18时许,刘某英外出时,碰巧遇到前几天帮其办事的“检察官”刘某明,于是悄悄报警求助。
江西兴国警方接警后查明,刘某明于2020年2月8日至2月10日期间,利用“检察官”的虚假身份,以帮助刘某英找人办事为由,多次在手机微信上骗取刘某英钱财,累计达9000元。
目前,刘某明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上一篇:江西兴国:祖屋惊现子弹,群众主动上交
下一篇:河北邢台一火锅店内聚众赌博10人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