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04 点击: 次 发布者:李庄村 - 小 + 大
【编者按】中国法讯网多次接到河北省河间市米各庄镇李庄村民投诉材料,称天子脚下的1120亩水浇地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十年,村民举报多次无果,反而被拘留训诫。为此小编原文刊发该举报信,敬请相关部门领导核查,给老百姓一个有力的说法! 河北河间市米各庄镇李庄村民关于土地维权情况的信访材料 向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 我们是李庄村村民,就李庄村委会一般人目无法纪、胆大妄为、强征村民土地、违法占地建设、破坏基本农田等违法乱纪情况和地方政府部门肆意偏袒维护,控诉如下: 一、强征村民土地。2007年,李庄村西的1120亩水浇地属于基本农田,就玉米快要成熟时,由村委会强行征收,一夜之间吧玉米夷为平地。当时有敢于反抗的村民试图阻拦不法侵害。但受到村委会和社会人员的威逼利诱,甚至恐吓殴打。最终,村民申诉无门无奈妥协。村委会强行以每亩2.5万元青苗费作为补偿、租期20年。时至今日,还有村民没有领到补偿,有的地后来以数倍高价卖出。 (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出售) 二、违法占地建设、破坏基本农田。2007年至2017年期间,李庄村委会在村西强征的1120亩基本农田上,违法建设了二层楼480栋,三层楼多栋以及货站大棚,但仍有部分土地荒芜闲置。同时,为了建设村西的这些违规建筑,需要用土垫地基,村委会对村南210亩梨树地私挖取土,导致该地块毁坏闲置十年之久,至今无法耕种。 三、地方政府部门肆意偏袒维护。上述违法乱纪情况及事实,在河间上下皆知。为了维护百姓们的合法权益,自2017年7月20日至9月4日,我们村民冒着被打击报复的危险,多次去镇政府、河间市政府、河间市国土局、河间市信访接待室、沧州市政府、沧州市信访局反映情况,可相关政府部门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推脱扯皮。反映的问题不仅始终无法解决,对违法乱纪更是视而不见。在此期间,河间市国土局竟然出具书面材料认定“李庄全体村民土地承包证书手写无效”。为什么这样认定,不言自明。 (村民在沧州市政府前求说法) 我们了解到,按照国家土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关规定,土地在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或调整承包人承包的土地。承包人对所承包的土地可以依法合理流转。流转年限不能超过承包期限,否则无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承包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期间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集体必要占地,涉及的农户应予以保证,同时要已发对被占地农户给予补偿。 当下,正值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我们老百姓是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领导,更坚决支持中央的反腐工作。对于基层的这些腐败分子、少数害群之马,希望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依法铁腕治理,给予严厉打击,让老百姓有地方说理。在此,李庄村民恳请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 1、严厉查处李庄村委会违法强征土地、违法占地建设、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和犯罪事实。 2、还百姓一个公道,为村民 依法土地确权。 3、对相关政府部门的渎职失察,不作为、乱作为,依法问责。强征不合法、违建不合法、破坏弄他不合法,面对这么多不合法,竟然徇私舞弊,肆意偏袒,公理何在?可老百姓还是相信党和政府,能为民做主。我们拭目以待。 4、2009年8月27日下达河国土罚决字[2009]00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什么不执行。 5、公布村委会,二层楼房、三层楼房、车站、幼儿园、大棚的所有账目。 河北省河间市米各庄镇李庄村广大村民 10月20日,村民李国栋被刑拘 村民李顺江10月19日进京上访被处行政拘留15日 10月20日,村民李铁桥被刑拘;11月19日被监视居住 10月20日,村民李井运被行政拘留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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