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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辉法院枉顾事实删稿为哪般

时间:2019-01-22    点击: 次    发布者:李堂平 - 小 + 大

 《同案不同判!河南卫辉法院无视省高法规定》后续

            卫辉法院枉顾事实删稿为哪般

   

        卫辉法院按照中华网河南频道样式做出的情况说明,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说明失实

     由伯丰、李堂平撰写的《同案不同判!河南卫辉法院无视省高法规定》在法讯网首发后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目前有40多家网站予以转载。     9月4日中午《同案不同判!河南卫辉法院无视省高法规定》在中华网河南频道发布(http://hn.china.com/zhengzhou/news/11170504/20160905/23472420.html)。   

   当日下午卫辉法院研究室主任吉伟立便通过QQ找到中华网河南频道,提出删帖。编辑要求发情况说明并称:“简单的几句话,走个流程”。在得到编辑的情况说明模板后于4:30分通过QQ发送了以下情况说明,之后中华网河南频道删除了该文章。这里有什么交易,法讯君尚不得而知。

  吉伟立QQ聊天时称:中国新闻网2011年5月22日以《农民摇身变“记者” 勒索官员老总封口费获刑》报道: 庭审中,邓大忠称其分得该款项的1万元,王朝科分得6000元,余款的15000元被其汇给李堂平(另案处理),让李堂平删除了《中国法讯网》、《中国民生网》上的两篇文章。综上可见法讯网、李堂平均有劣迹在前,属于没有底线的自媒体和撰稿人。

    据悉吉伟立为卫辉法院研究室主任,多家报刊通讯员。从聊天记录看来这个吉伟立也是不顾事实,道听途说妄下论断之徒!这也不难看出卫辉法院的判案水准如何了。因为他看到这事情没有了解就下论断法讯网、李堂平均有劣迹在前!要删稿得说明该稿件的问题比如哪些地方不实,他不说这些具体问题而言其他。难怪卫辉法院判案难以服众!!一个法官得讲求法理情,从道理上说,真有劣迹还敢长期发批评稿署其真名?从法律上说,作为法院中层干部攻击别人,有证据么?知道其在《浙江景宁建设乱象调查:当地网友怨言多》一文里已经做出解释了么?:“针对《农民摇身变“记者”勒索官员老总封口费获刑》 一文报道“庭审中,邓大忠称其分得该款项1万元,王朝科分6000元,余款15000元被其汇给李堂平(另案处理),让李堂平删除《中国法讯网》、《中国民生网》上的两篇文章。其后,他又给《新早报》李志军汇款5000元钱,让其为申羽忠发表一篇正面文章。” 对此,本人不得不向景宁网友们答复:一篇报道开县公安局赔偿20万元引起的“双起”冤案,始作佣者是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现已进监狱),无辜陷害他人终遭报应。

    对《同案不同判!河南卫辉法院无视省高法规定》,卫辉法院情况说明为“与事实严重不符”,该文发布的内容大部分是卫辉法院的判决书和中国法律专家、权威人士的论证书,附图为手写签名的《河南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室人员的请愿书》,请问哪些地方与失实严重不符?能否一一道来让大家评理?

    若不能,如此不负责任地发函删帖只能证明卫辉法院心虚得很!!

      中华网河南频道发稿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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