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6-08 点击: 次 发布者:李堂平 - 小 + 大
据《重庆法制报.法治开县》4月19日报道 (记者 李堂平)本报2月22日报道的《交15万元现金只开5万元发票 开县多人高价买到万州经济适用房》后,引起了万州区有关部门的重视。4月13日,记者被邀请参加兴茂集团公司与购房户蒋先生的协调会。 兴茂公司方也承认自身存在过错。由此,在双方3个多小时的辩解中,双方达成了一致:蒋某某购买的近15万元的门面由公司代售,买卖合同由蒋先生与买者签订,不低于原购买价,手续和税收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保证一周内售出。 蒋先生的话说:“多亏了报社记者,辛苦了求真务实的万州干部!” 记者发稿前,蒋先生电话告诉记者,他已和公司方联系,20日将在公司办理相应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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